題目:租賃契約定租期自6月30日起六個月。請問:何時終止? 疑問:(1)為何答案是3而不是2
民法第120條
以時定期間者,即時起算。
以日、星期、月或年定期間者,其始日不算入。
故,答案為3。 (2)不是以6月30日(含當日)為「起算日」至6個月嗎? 民法第120條 以時定期間者,即時起算。
以日、星期、月或年定期間者,其始日不算入。
(3)是不包含6月30日當日而是從6月30日之「次日」為 起算日的意思嗎? 對。 民法第120條 以時定期間者,即時起算。
以日、星期、月或年定期間者,其始日不算入。
(4)若根據民法第121條第一項規定,若將題目6月30日日期部分改為6月28日,答案的終止日也還是12月31日嗎? 終止日是12/29日。(始日不算入) 根據民法第120條第一項規定,以時定期間者,即時起算。 疑問: 若依題目6月30日起自6個月,是含6月30日當日嗎?還是隔日?隔日(始日不算入) 根據民法第120條第2項規定,以日、星期、月或年定期間者,其始日不算入。 疑問:假設題目6月30日簽租賃契約,為期6個月為租期 那契約生效日為7月1日嗎?這個題目是民法第120條第2項所指的例子嗎? 那如果是2月28日簽約,契約生效日為3月1日的意思嗎? 簽租賃契約的生效日都是即時起算。 故6/30簽約,一定是6/30生效。 2/28簽約,一定是2/28生效 但終止日,就依照民法第120條第2項,始日不算入的概念計算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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